昨天,市政府發(fā)布關于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的通知。
公積金年度調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進行。 機關事業(yè)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同級人事、財政部門的核定口徑計算。企業(yè)單位和其他組織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資計算。
根據“控高保低”政策規(guī)定,調整后繳存基數下限為1310元(2012年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310元),上限為14104元(2012年杭州市城鎮(zhèn)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6417元/12的3倍)。調整前繳存基數已超過14104元,但未達到23507元(2012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倍)的,繳存基數可暫不下調。
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為12%,同一單位實行同一繳存比例。
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于2013年7月起執(zhí)行。
2013年當年新參加工作職工的繳存基數不作調整。 咨詢電話:12329-1